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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台醫生查稅潮全面啟動
 
財訊 │ 2010-08-05 文/林文義、蔡靚萱.圖/本刊資料室
 
 
長庚醫院超收醫生健保費 連累數千醫生被補稅

長庚醫院一名醫生檢舉長庚醫院超收員工健保費,沒有料到這項檢舉,竟引爆財政部全面對醫院及醫生查稅行動,全台醫院、醫生人人自危,影響層面將有多大?

一封醫生不平則鳴的檢舉函,結果竟使得自己與同僚面臨補繳所得稅,所屬醫院遭罰款並補繳健保費,這可能是當初檢舉人始料未及的。受到「長庚事件」影響,財政部高層證實,將發函給各國稅局,全面查核轄區內醫院,看看醫生領的到底是「薪資」還是「執行業務所得」,屆時數以千計的醫生恐將面臨上百萬元的補稅要求,十餘億元的補稅收入,對國庫等於是「天上掉下來的禮物」。

這次事件的起因,是一位林口長庚醫院醫生向健保局爆料,指出長庚醫院與醫生是雇傭制,身為雇主的醫院應該要負擔員工的六成健保費,但醫院卻將醫生視為合夥關係,讓醫生支付全額健保費,使每位醫生每月要多繳四千多元的健保費。事件的主要爭議在於,長庚醫院和醫生的關係到底是「合夥」還是「雇傭」關係?

長庚承認與醫生為雇傭 醫院須罰款,醫生須補稅

若是合夥,按財政部規定,醫生收入是執行業務所得,在報稅時可先扣除二○%收入作為必要費用,再以餘額申報繳稅,健保局收取的健保費則由醫生全額支付;若是雇傭關係,則醫生所領的是薪資,報稅時只能扣除固定的薪資特別扣除額(去年為一○.四萬元),醫院則以雇主的身分替醫生支付六成健保費。

所謂「駐診拆帳」,是指醫院與醫生之間沒有雇傭關係,醫生提供醫療專業技術,而醫院提供護理人員、醫療器材與場所,雙方再按醫生看診收入依合約所定比例拆帳。一直以來,長庚自認與院內醫生是採用「駐診拆帳」方式,雙方為類似合夥的關係。然而,按照衛生署的醫院評鑑標準,為保障醫療品質,醫學中心等級的醫院與醫生之間必須採雇佣制,不能是合夥關係。早已升格為醫學中心的長庚,若堅持自家是合夥制,恐將「升格無效」。

這次衛生署長楊志良採強硬態度,多次指出長庚醫院若堅持與醫生是合夥關係,就不符合醫學中心的要件,將考慮把長庚醫院從醫學中心降級為地區醫院。逼得長庚改口與醫生是雇傭制,解除降級危機。

「不同等級醫院所能獲得的健保給付差額相當大!」健保局醫管組組長蔡淑鈴指出。

事實上,長庚醫院之所以願意妥協,關鍵就在於醫院若被降等,健保給付將大幅縮水,對醫院收入造成巨大衝擊。然而,長庚醫院一改口,醫院和醫生就都有了麻煩。

賦稅署副署長李慶華指出,財政部已行文衛生署要求確認長庚醫院與醫師之間的關係,若是雇傭關係,表示以往長庚醫生報稅方式錯誤,將依法追討他們過去五年短繳的稅款。據健保局透露,在長庚醫院事件中,受牽連的醫生約上千位,而會計師則估計,以一個月薪四十萬元的醫生來試算,五年追補稅款約一七○萬元;長庚醫院則須把超收的健保費退還給醫生,還得面臨超收健保費的兩倍罰款,往前追溯三年,罰款粗估達四億元!(本文節錄自第352期財訊雙週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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